员工受骗转账,该不该赔偿公司损失?

南方工报 2024年10月22日

  新闻事件:重庆某舞蹈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就应“老板”要求拉QQ小群,进群财务人员按“领导”指示将895万元转入诈骗账户。公司因此将4名员工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法院判决4名员工赔偿损失总金额的10%。(来源:工人日报)

  媒体观点

  判决背后的警示意义

  中工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的过错造成了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劳动者较之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法院在归责原则的确立上通常会综合考虑行业性质、损失发生的原因等,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只有在劳动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责任。

  本案中,法院通过综合衡量,判决涉事员工承担一部分比例的损失,既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又最大程度保护了劳动者,实现了双方利益平衡。

  实践中,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形还有不少,比如,物流公司的司机在驾驶中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快递员在分拣货物时分拣错误造成货物丢失;业务员因过失导致客户流失,等等。发生追责纠纷时,是员工“全盘背锅”,是企业“自食其果”,还是双方各担其责,需要综合考量,体现公平公正。

  这起案件的判决,对同类型案件起到了参考作用,也是对企业开展自我“法治体检”、对劳动者正确履职的提醒和指引,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网友热议

  卢*:公司的财务人员应在履职中对于财务往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对微信群、QQ群里“老板”突如其来的远程转账指示,如果多一分警惕,多一点谨慎,多一次核实,可能就会避免损失的发生。

  *建:履职中受骗劳动者的过错达到何种程度才应被追究赔偿责任,这一问题需要严格界定。

南方工报时评 02员工受骗转账,该不该赔偿公司损失? 2024-10-22 2 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