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增5个门特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

南方工报 2024年11月20日

  本报讯 近日,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新增5个门诊特殊病种(以下简称“门特病种”)明年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据了解,广东全省统一的52个门特病种均已实现省内直接结算,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类共12个门特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根据《指南》,门特待遇认定原则上在广东省内具备待遇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跨省就医时需享受门特待遇的,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门特待遇认定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根据《指南》,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门诊和门特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陈辉)

南方工报要闻 02广东新增5个门特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 2024-11-20 2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