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5月26日对外发布。
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意见指出,尊重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
在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方面,意见要求,引导企业基于战略导向厘清主责主业,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防止盲目多元化扩张、无序扩张;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内部反腐败制度,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