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2022年以来该院涉公司内部治理引发与员工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该院梳理发现,新入职员工挂名担任“董高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情形逐年增多,法律意识欠缺的职场新人容易成为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失控、“金蝉脱壳”的“甩锅”对象。
媒体观点
江苏工人报:新员工刚入职,就成了公司“高管”甚至成了“法定代表人”,是一些新员工法律意识不强。职场新人没有看好自己的身份证件,而且因为企业老板或他人的三言两语成了公司的“挂名股东”。表面上看是“喜从天降”,但背后不知道水有多深,后果有多严重不得而知。出现这样的情况,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关部门对公司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公司登记时,只要身份证等复印件。登记时需要的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按要求要有股东的签名,但要么是假签名,要么是有的新入职职员,没有考虑在上面签字的后果就轻易地签了字。另外,公司的验资证明书,应有股东的出资表,但一些“被法人”的人没有出资,这样的“形式审查”成了真正的“做形式”。
新入职人员“被法人”或“被高管”,并非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他们也没有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被法人”显然是有关部门审查缺陷和审查不到位造成的。这也提醒各地市场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的审查不能只是简单的“形式审查”,即使是“形式审查”也应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审查结果必须对当事人和社会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专有名词属于特定的法律用语,背后意味着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新入职员工切勿因他人轻易许诺“升职”而名不副实地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应考虑后面的法律风险可能远远高于眼前的一丁点利益。总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捷径并非坦途,反而可能是远路,平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关键时刻才能防范法律风险。
网友支招
*福*忆:第一招:拒绝“虚职”,从入职开始。问清楚岗位名称、职责,模糊其辞的直接拒。身份证、银行卡绝不外借,哪怕“就扫描一下”。签字前逐字看文件,遇到“授权”“任命”等字眼,立刻警惕。
第二招:留证据,防甩锅。微信、邮件沟通都截图,保存“我只是挂名”的聊天记录。离职时要求公司出书面证明,注明“已解除一切职务”。定期查企业信用网,看自己名字还在不在“董高监”名单里。
第三招:真被坑了,怎么办?先协商:找公司要求变更登记,录音录像留证据。再投诉:打12345举报公司违法,让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最后起诉:直接告到法院,要求涤除登记,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