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新规落地

父母、子女、配偶可等量优先用血,近亲属纳入保障范围
南方工报 2025年08月01日

  本报讯 8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对于在广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的同等医疗状况下的非急诊患者,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将享受优先权益。

  《通知》规定,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本人在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可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若在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通知》还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仅在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本人在广东临床用血也可享受等量优先保障。

  在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的用血权益方面,只要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即可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值得注意的是,无偿献血者的献血记录和无偿献血证没有有效期,只要符合广东省优先用血条件,即可办理。因此,即使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多次申请优先用血,只要未超过献血者的献血总量,依然可以继续申请办理。

  为了切实保障献血者权益,《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要强化联动、简化流程,用血地血站优先响应需求,供血紧张时由献血地血站调配支援,保障献血者及其亲属最大程度享受优先用血权益。

  据了解,目前,在全省各地办理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在广州,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在就诊医院输血科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等,即可办理优先用血。

  下一步,广东省卫健委还将推出线上办理小程序,符合优先用血条件的患者在线上即可申请办理。该小程序已经在深圳试用,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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