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走在路上,竟有人主动提出要平分捡到的钱?遇到这种情况你会心动吗?别以为这是意外之财,其实这是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这不,两男子街头捡钱平分盗窃案东窗事发,于近期被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早在2021年,刘某、韦某窜至始兴县某乡镇,由韦某物色作案对象,其在看见被害人梁某从银行取钱后,便与刘某一起尾随梁某至市场,刘某迅速超过梁某后丢下一包冥币假装掉落钱物,韦某捡起后对梁某说捡到钱要与其分钱,让梁某到市场河边分钱。刘某随后跟上两人并质问梁某是否捡到钱,并对梁某搜身,在梁某与刘某理论期间,韦某把那包冥币塞进梁某衣服内口袋里,趁机偷走梁某的1万元后迅速逃离。此外,韦某还伙同他人实施了另一起盗窃案,盗走该案被害人3700元。另查明,被告人韦某、刘某此前均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韦某、刘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韦某、刘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该案是典型的“丢包骗钱”,又称“拾物平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犯罪分子相互掩护、配合预设骗局,以“见者平分”为诱饵,趁机盗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面对“捡钱平分”的套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贪图小便宜,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谢素芬 朱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