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欠薪的“花式借口”站不住脚

南方工报 2026年01月20日

  新闻事件: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多起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用人单位以各种没有法律依据的理由拒付员工工资和加班费,有的称“停工即可不发工资”,有的认为“员工违纪则不发加班费”,有的分包工程把清偿责任“包”出去。对用人单位的这些错误主张,法院通过判决予以否定。

  媒体观点

  北京日报:用似是而非的“花式借口”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本质上是欠薪的变种。近年来,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整治。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公然或故意欠薪的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

  不过,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没有法律依据、似是而非的“花式借口”,以更隐蔽的方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说明,整治欠薪是一个复杂过程,各界应对欠薪的变种保持清醒认识,持之以恒地构建预防欠薪的制度堤坝,坚持不懈惩治各种欠薪行为;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意图依然存在,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需要久久为功。

  一些用人单位通过“花式借口”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给整治欠薪提出了新任务。相关案例和调研显示,欠薪或者隐形欠薪与劳动用工不规范有着密切关系。因此,治理欠薪应高度关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合法性。有关方面要重视各种隐形或者变相的欠薪现象,要在日常监管中强化欠薪的预防和监督。特别是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强化人社、检察、工会等部门的协同,综合运用劳动监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一函两书”等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欠薪行为,不给“花式借口”留有任何空间。

  网友热议

  宇*:典型案例否定了用人单位规避工资支付义务的错误做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工资支付合规置于经营管理核心环节,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法院否定了用人单位“停工即可无薪”的错误主张,明确停工期间劳动者虽未实际提供劳动,但仍享有获得约定工资的权利。

  灵*: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案涉企业看似“有理”的欠薪借口,在法律面前全是纸老虎!遇到欠薪,劳动者果断维权别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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