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细英 通讯员粤仁宣)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印发《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打出“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优流程”组合拳,为在粤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全周期、多层次、高效率的融资支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助力创业主体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大幅放宽申请条件,取消“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的年龄限制,统一调整为“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国家延迟退休政策有效衔接,覆盖更广年龄段创业者。
政策扶持对象方面,从原有的10类重点群体(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脱贫人口等)进一步扩展,将港澳台青年创业者纳入重点支持范围,这是广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促进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务实举措,也是精准回应港澳台青年在内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力行动。
贷款额度实现新提升,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要求从5人以上降低到3人以上即可申请。多人合伙创业贷款额度可按人数叠加,最高可达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为500万元。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当前1年期LPR为3.0%,即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3.5%)。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财政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支持,贴息后实际利率负担不超过1.75%,真正降低融资成本。对于资金需求超过额度上限的优质项目,可以采用“组合贷”方式,并鼓励银行开发“稳岗扩岗贷”等专项产品,实现金融资源精准匹配创业发展需求。
办理流程全面优化,推行“多审合一、并联审批、信息同步推送”机制: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和银行审核分别不超过3个和5个工作日;整体审批时效提升50%以上。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原则上实行“见贷即保”“见保即贷”等批量担保模式;对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可在银行完成尽职调查后,直接基于信用报告出具担保意见,大幅简化手续,让创业者“少跑腿、快获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