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钟州琼 尹翔)“因为购房的事情和开发商这边产生了一些矛盾,购房5年时间都未收到房,现在通过韶关南雄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及住建局的积极协调,将纠纷圆满解决好了。我们给综治中心送锦旗,感谢各位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
近日,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不仅消除了该案双方当事人5年的纠葛,还一并解决了另外两起关联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纠纷止,赢得了三方当事人的赞誉。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源于2020年11月,谢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买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约定价款45万余元,已给付38万元。后谢某发现该公司一房两卖,即将同一房屋出卖予他人。谢某遂将房产公司起诉至南雄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房产公司与谢某的商品房预约合同,房产公司返还谢某定金、购房款合共4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谢某申请法院执行,后因房产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未执行到位。
南雄法院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发现还有两起高度关联的涉房、涉企纠纷。一起纠纷是某装饰公司与某房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装饰公司因某房产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遂将该房产公司诉至南雄法院,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为某房产公司用3套房作价100万元偿付某装饰公司债务,其中1套房即是上述谢某购买的商品房;另一起纠纷是郑某与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郑某与该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买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郑某给付房产公司14万元。后因故办理按揭不成,郑某欲起诉某地产公司,主张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合同。
南雄法院迅速启用“法院+综治”联动调解机制开展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综治中心平台梳理案件涉及的职能环节,联动市综治中心调委会、市住建局全程介入。各部门实时共享案件进展,以市民谢某与某房产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为抓手,通过“综治中心搭台、法院专业调解、部门协同响应”的模式,将原本可能陷入漫长诉讼的纠纷,快速找到了破解路径。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三方当事人终于放下芥蒂,达成和解共识。在各方见证下,促成各方利害关系人达成三个协议,即一个购房协议,一个换房协议,一个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现所有协议在法院及综治中心全程跟踪督办下已全部履行完毕,当事人均向法院提出终结相关法律程序的申请。最终,三起纠纷圆满化解。
南雄法院表示,将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司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治理格局,推动更多复杂纠纷通过协同联动实现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