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2日,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冬季全省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在收费规定方面,《通知》指出,全省范围内所有面向3岁以上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都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的要求,预收费用时间不得早于培训开始时间一个月。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通知》提出,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对于存在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预收费未全部纳入资金监管、未依法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等问题的机构应进行执法检查。各地要加大对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推广力度,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广泛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从源头上消除预付费风险隐患。
(李润芳 张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