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具体指什么?
A:为保障女职工的健康及合法权益法律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劳动法》 明确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Q: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产生,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吗?
A:当然!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有上述禁止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女职工们请牢记禁忌劳动范围,在职场中遇到类似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不合理行为说不。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