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官促成企业股东主动支付欠薪21万

南方工报 2025年11月14日

  本报讯 近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办结一批涉6名货车司机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涉案公司已停止经营、无力支付工资的情况下,法官拓展执行思路,最终促成企业股东陶某主动全额支付6人被拖欠的工资21万余元,劳资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悉,此次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者多数为货车司机,因被执行人公司经营不善,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前股东陶某存在未足额出资情形,于是主动向劳动者释明,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请执行异议审查,要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经释明,劳动者向法院提请追加股东为该案被执行人,执行局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的法官收到申请后,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并多次与公司股东释明其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总算拿到手了!”近日,在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现场清点现金、核对金额、办理领款手续,劳动者在点收工资后感慨道。

  原来,公司股东陶某因感受到名誉损失和执行强制措施的双重压力,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代公司清偿债务,发放工资金额21万余元。(詹乐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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