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民政厅等22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从五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广东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措施》明确,到2027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有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到2028年底,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省所有街道、珠三角地区所有乡镇、粤东西北地区78%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珠三角地区所有城市社区和80%以上行政村、粤东西北地区90%以上城市社区和60%以上行政村。到203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四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全省90%以上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级及以上,95%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全省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对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全覆盖。
《措施》明确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按照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推进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完善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支持政策并加强收费引导管理。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落实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保障好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特殊困难、优抚等对象中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莫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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