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知识学习问答

南方工报 2025年05月27日

  问:哪些单位可以组织工会?

  答:《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021年修正的《工会法》扩大了基层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明确规定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虽然《工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关,但就《工会法》的内容来说,能够适用于机关工会的规定不多,因此《工会法》第五十七条授权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本法中不适用于机关的一些规定,尤其是有些条文明确规定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在制定实施办法时也不能再扩大到机关。

  问:工会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答:《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此条是2021年修正的《工会法》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新增的规定,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有利于保障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规定,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来源:中国法律出版社)

南方工报维权 08《工会法》知识学习问答 2025-05-27 2 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