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穗宣)5月26日,广州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详解4月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穗八条”)系列配套实施细则,涵盖“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商转公”等多项措施。
在促消费方面,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360万;“商转公”扩围至组合贷;发放2亿元“卖旧买新”专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买房送学位”试点。去库存方面,鼓励国企收购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加大城中村改造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力度,放宽商办物业合规用途转换条件。优供给方面,制定完善“四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同时从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营造市场发展良好环境。
“穗八条”提出要发放专项补贴支持“卖旧买新”,申领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自2026年4月30日至12月31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1次补贴。
这次“商转公”政策的修订,系统性地扩大受益面。一是范围扩大,可转纯公积金贷或组合贷,非受托银行商贷符合条件也可申请;二是门槛降低,原商贷放款年限由3年缩短为2年,公积金缴存时限由60个月缩短为36个月,贷款年限与原已还年限合计最长30年,家庭首套或二套房、曾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三是适用主体拓宽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缴存人,产权人即可申请,无需同时为借款人;四是可贷额度计算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