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最近,“女子网上晒娃被取消哺乳假”这一话题登上热搜。事件中的女子因孩子黄疸治疗暂停母乳喂养两周,她随手将其分享到社交平台,却被公司要求提供纯母乳喂养证明,否则将取消其哺乳假并索赔。法院根据医院证明,判决该名女子有权享受纯母乳喂养假,对公司要求退还工资及社保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媒体观点
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可侵
北京日报:现代社会,职场女性需要兼顾生育和就业的双重重任,尤其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阶段,难免间断性或连续性脱离工作岗位。这种客观现实加大了女性的就业压力,为此,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同时,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国家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政策,着力解决“三期”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了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妇女兼顾生育与就业,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政策很完善,但是真正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有效缓解企业压力,从根本上减轻企业招用女职工的顾虑。
作为职场女性,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向工会等组织寻求帮助、向调解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形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网友热议
百*:公司的格局小了,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不足,也影响了职场女性在网上分享生活的自由。
*示:此事件提醒用人单位,应尊重和保护职场女性的“三期”合法权益。
*长:此事不仅引发了公众对于职场女性权益保护的关注,也提醒了广大职工在享受合法权益的同时,需留意个人信息的发布,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
*飞**: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确实是不容易,工作家庭要两头顾,希望企业对这期间的妇女多点宽容,多点温暖,不要让她们都因为工作而不敢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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