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维权

《工会法》知识学习问答

本文字数:184

  问:各级政府如何保障工会参与政治的权利?

  答:《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来源:中国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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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报维权 07《工会法》知识学习问答 2025-07-18 2 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