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维权

女子为骗钱无中生“孩”

法院:构成诈骗罪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何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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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何凤祥)近年来,以婚恋为名的诈骗犯罪屡见不鲜,很多犯罪分子以“婚恋为名”进行假意交往,从而获得被害人信任后诈骗财物。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相关案例。

  2021年7月,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邓某通过某交友App结识并发生性关系。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邓某隐瞒已与他人登记结婚、怀孕、流产的事实,在王某误以为其系孩子父亲的情况下,以怀孕、生产、养育小孩的名义骗取王某转账共计人民币243452.33元。2024年8月23日,被告人邓某的配偶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5万元,并获得王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谅解情况,决定对被告人邓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提醒,婚恋交友需谨慎,在交友过程中涉及金钱付出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防范,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理由应当仔细甄别,以免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切莫被其花言巧语所蒙骗。若不幸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调查取证,争取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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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报维权 07女子为骗钱无中生“孩”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何凤祥2024-10-18 2 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