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维权

《工会法》知识学习问答

本文字数:920

  问:工会的基本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工会法》第六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2021年修正的《工会法》完善了工会的基本职责,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同时,在第六条增加规定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新增第八条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

  工会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点:(1)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5)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问:工会对外开展国际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参加国际工会活动,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会法》第九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工会章程》总则规定,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建立和发展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增进我国工人阶级同各国工人阶级的友谊,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作用,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来源:中国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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