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对外宣称自己是军人身份进而实施诈骗犯罪,不仅危害群众权益,还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应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冒充军人身份实施诈骗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7月,何某通过虚构自己是现役军官的身份,认识了阿海、阿超等生意人,交流过程中,何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低价拿到洋酒。阿海、阿超觉得对方是军官,又“有门路”拿到“好货”,认定这是一单好买卖,于是把这单“靠谱”的生意介绍给了他们的朋友李某,李某对朋友的介绍深信不疑,立马拍板定下此笔交易。
随后,何某便通过阿海、阿超等人将货品清单发给李某,并安排李某到现场看货。看着眼前“货真价实”的物品,以及对何某军官身份的信任,李某立刻转账130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次日,何某未按时交货,李某多次催货催款未果,察觉不对劲的李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何某在2022年至2023年一年时间里,通过虚构军人身份、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他人低价购买走私商品、高端酒或者限价房,骗取多名被害人款项共计490万元。后何某退还了被害人部分款项。另查明,何某曾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尚未退还款项给被害人。何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荔湾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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