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互联网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平台经济具有虚拟化、跨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征。根据相关规定,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申报,不得通过违规分拆收入偷逃税款。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开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