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维权

劳动者既遭欠薪又被调岗 工会促争议圆满解决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本文字数:839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因被拖欠工资、单方调岗、克扣住房公积金及未获安排年休假等问题,职工李某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工会律师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就经济补偿等达成一致,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李某于2020年2月入职广州某公司。2024年3月,李某向当地工会反映,公司不仅拖欠其工资,还在2023年下半年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后,未依法承担应缴部分公积金费用,反而将新增的公司应缴金额从其工资中直接扣减。此外,按照其工龄,每年应享有15天年休假,2020年至2023年累计有40余天年休假未休。同时,公司在未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其工作岗位,导致其工资收入远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工资。

  李某就相关事项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相应赔偿金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

  广州市总工会迅速为李某与用人单位搭建起沟通协商桥梁,分别与双方多次沟通了解情况,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依法规范用工,并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用工指导。在了解到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后,工会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委派工会律师提供耐心细致的调解服务。

  经调解,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就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及工资差额等事项达成一致,签署调解协议并置换为劳动仲裁调解书。公司按时通过银行转账向职工支付了相应款项,并为职工补缴了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双方争议获得圆满解决。

  本案经办工会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满玉提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属于法定权利,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休假只能在本年度使用,不可跨年度使用,如因职工自身原因逾期未休年休假则视作自动放弃,一次性清零。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而言,对于用人单位能否规定未休年休假跨年度自动清零并没有确切规定。在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未休年休假跨年度自动清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自动清零的规定实质是对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进行了限制,排除了劳动者权利。若因此发生争议,有可能据此认定清零的规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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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报维权 07劳动者既遭欠薪又被调岗 工会促争议圆满解决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2025-10-17 2 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