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定向修复细胞”实为营销话术?

一公司夸大产品功效,被判三倍赔偿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钟晓丹

本文字数:1200

  【案情回顾】

  商家宣称具有“定向修复细胞”功效的产品,竟然只是普通食品,消费者食用后还出现过敏症状。消费者误入“虚假保健食品骗局”可以怎么办?近期,天河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虚假宣传纠纷案。

  2023年11月,徐女士参加了某生物科技公司组织的产品推介会。会上,该公司销售人员宣称其所推广的一款名为“欧米伽3速溶剂”的产品具有调理身体、修复人体受损细胞的功效。恰逢徐女士的孩子身患疾病四处求医,她听完讲解后立即花费1.68万元购买了十盒。

  然而,徐女士的孩子在服用该产品后,随即出现了过敏等不良症状。对此,某生物科技公司却表示产品没问题,可继续服用。徐女士担忧孩子健康,不敢让孩子继续服用,遂向该公司提出退款赔偿,但遭到拒绝。

  徐女士认为某生物科技公司夸大产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退款1.68万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5.04万元。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宣传案涉产品时涉及疾病治疗等功能,存在故意虚假陈述、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形,构成欺诈,依法判决该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某生物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彭宇翔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某生物科技公司在销售案涉产品时,应当对产品状况进行真实、客观且清晰的说明。案涉产品包装仅标注食品生产许可标号,属于普通食品范畴。但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了“定向修复细胞”等医疗范畴术语,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具有医疗效果。其故意虚假陈述、夸大功效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以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因此,徐女士的诉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消费提醒】

  近年来,随着保健食品消费热潮的兴起,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健康焦虑,将普通食品包装成具有“预防疾病”“细胞修复”等药用功效的高价商品进行推广,通过堆砌专业术语、外文数据等宣传方式诱使消费者陷入消费误区。

  然而,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因此,任何宣传保健食品能够治病、防病的行为,都不符合法律法规。胡乱食用保健食品,不仅无法治病,甚至可能会延误病情。

  商品宣传必须严守真实、合法的底线,商家须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人民群众追求健康、减轻病痛的心理进行功效夸大或虚假宣传。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也应理性谨慎,切勿轻信“包治百病”“全修复”等宣传,并注意查验商品的中文标签、批准文号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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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工报法治 07一公司夸大产品功效,被判三倍赔偿 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钟晓丹2026-04-01 2 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