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维权

劳动法律法规Q&A

本文字数:532

  Q: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调解?

  A:当事人可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主要有三类: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都要求设立;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很多地区的仲裁院专门设有调解中心;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Q:有多张社保卡怎么办?

  A:如果手中有多张社保卡,首先需要确认卡的应用状态,可以登录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您社保卡的应用状态。

  针对社保功能已挂失、注销等不可用的社保卡,需要您前往银行网点注销金融功能。如果社保卡状态为正常,但您并不使用,且未关联任何就业、社保等民生服务的,也建议您进行注销。

  Q:取得哪些证书能退个税?

  A: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取得的资格证书应当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二是应当在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扣除。

  Q:公司可以不发工资条吗?

  A: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来源: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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